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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112-113年5G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計畫徵件,鼓勵老師踊躍報名參加,承辦單位--新北市政府教育局
承辦單位--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請詳閱科網附件檔案 主旨:有關教育部「112-113年5G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計畫」徵件申請作業,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依限申請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19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12705429號函辦理。 二、因應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施行主軸,教育部規劃「112-113年5G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計畫」,以持續推展新科技應用在中小學課程與教學。 三、旨揭計畫資訊如下: (一)計畫期程: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。 (二)計畫類型:模式1-VR融入教學與教育元宇宙。 (三)申請條件: 1、申請對象為中小學學校(含高級中等學校、國中與國小)。 2、應組織執行團隊,以校長為計畫負責人,協調推動相關校務等事項。 3、應至少有2班、4位編制內教師共同推動(不含校長)。 4、鼓勵110-111年已實施之學校持續申請,其經費將參考實施成果給予調整(增加或刪減)。 (四)申請方式:有意申請者請於111年1月6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提交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(pdf檔及odt檔各1份),電子檔請寄至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:santa0402@ntpc.edu.tw,主旨標題請註明「112-113年5G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計畫-OO學校申請」。 四、經費編列注意事項: (一)每校2年補助款經常門以新臺幣(以下同)40萬元為原則,學校VR一體機頭盔設備之補助(資本門),依1班實施班級學生數(最大數)2人1機及教師多編列1臺設備編列補助(每臺至多補助3萬元)。 (二)如加選教育元宇宙融入教學,可增列2年補助款經常門至多15萬元,教育元宇宙平臺由計畫辦公室統一採購後提供學校使用。 (三)110-111年已參加之實施學校及已有設備者,每校2年補助款經常門40萬元、資本門20萬元為原則。 五、如尚有疑義,可參考計畫徵件說明會影片(連結:https://lihi.tv/4LbDD)或逕洽計畫辦公室國立屏東大學楊雅芬小姐及顏恩惠小姐,電話為(08)766-3800分機33105及33109,電子郵件信箱為5gedutw@gmail.com。 六、檢附教育部「112-113年5G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計畫」徵件說明1份。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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